城隍廟
廟宇簡介
• 廟宇別稱: | 鳳山城隍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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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主祀神祇: | 城隍尊神 |
• 宗教類型: | 道教 |
• 組織方式: | 管理委員會制 |
鳳邑城隍廟,又稱鳳山城隍廟、鳳山縣城隍廟,址於高雄市鳳山區鳳明街。主祀鳳山縣城隍顯佑伯。配祀文武判官、陰陽司、廿四司、范謝將軍等神祇;後殿祀奉東嶽大帝、十殿閻王,供善信舉辦超度,祈求祖先冥福,或者舉行「打城」法會,救拔枉死孤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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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位置
高雄市鳳山區鳳崗里十七鄰鳳明街六六號
廟宇介紹
鳳山縣治本在興隆莊(今高雄市左營區),有原鳳山縣城隍廟。清乾隆五十一年(1787年),林爽文興兵反清,興隆莊戰火所及,殘破不堪,鳳山縣縣治遷至鳳山縣新城(今高雄市鳳山區)。
嘉慶五年(1800年),知縣吳兆麟於新城鳳儀書院旁另建新廟,即本廟,並在廟內立一座「忠節流芳」石碑,以表彰林爽文事件時期殉難的縣令湯大奎、湯荀業父子與典史史謙。
舊的城隍廟因位於鳳山縣舊城,遂更名為舊城城隍廟。
咸豐五年(西元1855年),貢生吳春華倡修。咸豐九年(西元1859年)裝修,知縣馬慶釗捐獻銀錢,造戲臺,兩修均以勒石為記。
臺灣日治時期之初,鳳山城隍廟一度被總督府徵用,改作陸軍病院。明治四十一年(西元1908年)鳳山廳參事林靜觀等發起重修。1967年再修。
本廟的石獅子為從鳳山神社徙來的高麗犬,頗樹一格。
嘉慶五年(1800年),知縣吳兆麟於新城鳳儀書院旁另建新廟,即本廟,並在廟內立一座「忠節流芳」石碑,以表彰林爽文事件時期殉難的縣令湯大奎、湯荀業父子與典史史謙。
舊的城隍廟因位於鳳山縣舊城,遂更名為舊城城隍廟。
咸豐五年(西元1855年),貢生吳春華倡修。咸豐九年(西元1859年)裝修,知縣馬慶釗捐獻銀錢,造戲臺,兩修均以勒石為記。
臺灣日治時期之初,鳳山城隍廟一度被總督府徵用,改作陸軍病院。明治四十一年(西元1908年)鳳山廳參事林靜觀等發起重修。1967年再修。
本廟的石獅子為從鳳山神社徙來的高麗犬,頗樹一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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